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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走私和投机交易是特定年代的东西,1990年代末,只有黄氏兄弟俩从银行骗取巨额贷款转移到海外。

2006年国庆节前,公安部开始对黄俊钦个人所有的新恒基系进行起草调查,隶属于黄氏兄弟的新恒基系最上层的于星旺等人也被捕了。

2006年11月1日,黄俊钦个人所有新恒基系的所有资产被没收,银监会参与了新恒基系和黄光裕控制的彭润系的整体银行贷款和负债的调查,黄俊钦的初期贷款有严重违反操作,黄光裕也是一起调查引起的。

1993年,黄俊钦和黄光裕兄弟分家,哥哥转向房地产业,建立了新恒基系,在首都和东北有几座有名的大楼。 弟弟单独经营彭润系,国美电器、彭润地产构成其第一资产。

1997年,黄俊钦以北京静安房地产快速发展有限企业的名义向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贷款了1.6亿元和1027万美元。 静安房地产的实际控制人是黄俊钦。

根据公开资料,静安企业由外资身份的静安房地产(中国)控股有限企业(以下简称静安控股)和北京国有企业拥有,外资拥有6成,企业拥有北京市北三环东路静安中心地块。 1995年左右,都内房地产不景气,静安地块无法开工,外方股东故意转手。 大约1994年,实际上黄俊钦私人拥有全部的北京新恒基房地产开发总企业(以下称为新恒基)依靠北京首都创业集团名称,性质是集体全制公司。

【首富原罪2、骗贷】

1995年,黄俊钦等人以第一批下属新恒基企业的名义,与静安控股董事长邓南威接触,意图接收静安控股的所有股份。 为了维持这个项目合资的性质,交易由在国外注册的香港捷成国际投资有限企业(以下简称香港捷成)接战。 那年6月,双方签约,邓南威和另一位股东梁湖南将静安控股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香港,定价1800万美元。 捷成国际实际统治者是黄俊钦。

【首富原罪2、骗贷】

那时黄俊钦手头没有资金,他承诺先进场地施工,只是自己找建设资金。 双方同意静安中心大楼建成后,黄俊钦以相应的大楼面积折扣股价金,转移静安控股的所有权。

1995年下半年,静安中心破土动工,但资金迅速紧迫,黄俊钦等人开始要求银行贷款。 1997年,黄俊钦和于星旺等伪造了静安企业执照、董事会决议和法定代表人邓南威的签名,以静安企业名义向北京中行申请融资。 当时贷款五笔,共折合人民币两亿余元。 贷款安排人是当时北京中行长牛忠光。 上述贷款先转入香港捷成账户,后者以投资金的名义注入静安企业,另一部分转入个人账户。

【首富原罪2、骗贷】

这件事直到1998年底,静安企业实际大股东邓南威、梁湖南两人才知道,这两个加拿大华人经常报告未果。 第二年,同样在北京中行内部人员的协助下,黄俊钦等人把上述几个贷款贷款人变更为新恒基。 给与方便的银行内幕也是当时中行北京分行长牛忠光。

【首富原罪2、骗贷】

1942年出生的牛忠光现在退休了,他曾经是北京分行的信用无处不在,银行行长、中国银行的总经理,1999年负责东方资产管理企业的企划。 牛忠光在金融界浸渍了40年,人脉熟练,非常神通。

黄俊钦是通过北京的女商人雷瑛认识牛忠光的。 雷瑛在北京有多家企业,与牛忠光关系密切,牛忠光频繁照顾雷瑛的生意,这在北京是内部公开的秘密。 2006年国庆节前夕,雷瑛和牛忠光相继被捕。

1998年初,静安中心尚未竣工,再现了黄俊钦等人的故色,再次采取篡改静安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手段,伪造预售合同,雷瑛安全资在建设中的静安中心第一层、二层共计2237平方米的大楼 雷瑛很快以中怜集团的名义,将上述两层楼以1.17亿元租赁给北京中行,用作中行静安分店的营业场所,租赁期限为50年。 这个昂贵的租金价格相当于每平方米5万余元,比当时的楼价高好几倍。 静安中心还没有竣工,双方租赁期从1998年开始,北京分行的分数笔将1.17亿元的租金全部付给中怜集团。 实际上,中行静安分店到2003年为止还没有搬到静安中心工作。

【首富原罪2、骗贷】

1999年下半年,静安中心建成,黄俊钦没有按约定向外方股东交付大楼。 静安企业的所有权不能移交,黄俊钦实际上控制了这家企业,就像以主人的身份主办大楼的租赁业务一样。

到2005年底,黄俊钦向邓南威、梁湖南两个股东支付了1500万美元,将静安控股的所有权转移到了自己的名下。

另一方面,新恒基在开发静安中心时,对于从中行北京分行借的近亿元贷款,偿还也推迟了。 而且黄俊钦兄弟利用与牛忠光等的关系,以不同的企业名称继续向这家银行贷款。 1997年至2001年,上述贷款总额近10亿元,其中4亿元未偿还。

【首富原罪2、骗贷】

黄俊钦利用与中行北京分行的关系,顺利实现了房地产开发的第一桶金。 弟弟黄光裕和中行北京分店有别的起源。 20世纪90年代中期,还未满30岁的黄光裕认识了北京分店的年轻女职员杜鹃花。 杜鹃花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当时是北京分行的放贷专家,黄光裕的时候贷款还是得自己去银行拜谒码头,所以两人认识了。 杜鹃花于1999年前后辞去中行,之后为黄光裕负责香港的业务,长期担任上市企业国美电器( 0493.hk )执行董事。

【首富原罪2、骗贷】

谁也说不准黄光裕追求杜鹃花是来自真爱还是看到杜鹃花手的放贷权力。 无论如何,黄光裕的财富足以吸引任何女性。 之后的事实表明,黄光裕对个人感情的投资成功了。 因为即使在1998年牛忠光离开北京分行后,以黄光裕名义的房地产项目彭润家在北京分行获得了3亿元以上的贷款。 这里面,可以说没有杜鹃的功劳吗?

【首富原罪2、骗贷】

说到房贷,这是银行提供给购买者的坏账形式,但被中国房地产开发商彻底利用。

住房贷款、工作关系仅限于购房者和银行之间,与住房生产者无关。 在中国的操作中,由于最终投资者的不足,本来作为经纪人出现的房地产商成为了贷款法律关系的主角之一。 银行只需看房地产商和业主签订的购买合同,有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即可由房地产商代理手续,无需业主个人。 这种权利的便利,为住宅生产者贷款加绿。 贷款屡见不鲜,成为前几天房地产商普遍采用的融资形式。 当然,在房地产商的众多融资利器中,这还不是最出格的。

【首富原罪2、骗贷】

经营电器事业的黄光裕于1996年前后进入房地产,成立了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 他在都城开发的第一个楼盘是彭润家,这个项目于1997年开工。 由于资金不足,黄光裕列举了几家暂时到手的十多家国美电器连锁店,试图投入彭润家的开发,但最终没有结果。

【首富原罪2、骗贷】

1999年,彭润家首次竣工上市,由于户型设计大,销售缓慢,严重影响了资金回收笼的后续开发。 因此,黄光裕和中行北京分行的内部人员决定,用借的大量身份证处理虚假的个人贷款,从中行北京分行贷款3亿余元。 而且黄将鹏润家的一些后续工程由某合作者进行开发经营,后者负责偿还虚假的个人贷款。 以前借给他的3亿多元现金,由黄光裕转用于他。

【首富原罪2、骗贷】

当时参与贷款人,包括时任北京分行副行长李宝光、零售业务处副处长徐维联。 此后,徐维联因卷入北京森豪公寓虚假住房贷款案件,于2006年7月在北京受审。

此后,彭润国美集团发表声明说,“彭润地产向第三者出售住宅,第三者办理的住房贷款业务受到相关部门的调查。 我们作为这笔贷款的信用保证人,对这项业务的审查不严格,根据调查结果依法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

2001年,同样在中行北京分行的内部人员安排下,一家保证企业连续从北京中行获得汽车贷款,到2004年,3年累计汽车贷款金额达到4亿元。 参加调查的人表示,这家保证企业实际上是由黄光裕管理的,从北京分行多年对黄俊钦兄弟的融资中也可以看出,兄弟俩是以其他企业的名义从北京分行融资的。

【首富原罪2、骗贷】

和彭润家当时做了虚假的房贷一样,以汽车贷款的名义借的4亿元现金被迅速转移了。 之后,作为贷款主体的担保企业转让给了别人,但根据事后的调查,接收者对担保企业的4亿元汽车贷款和负债一无所知。 到2006年有关部门调查黄氏兄弟时,其中2亿元的到期车贷款已经偿还,其他2亿元还没有到期,还挂在中行北京分行贷款科目下。

【首富原罪2、骗贷】

黄俊钦、黄光裕兄弟年轻时创业期间对中行北京分行的违规贷款,以及之后以租赁形式向中行分行收取的亿元以上的租金,以及之后的虚假住房贷款和车贷,共计达到了13亿元。 这些贷款构成了北京分行事件的核心方案,但资金的最终下落至今尚未调查。

【首富原罪2、骗贷】

我从参加调查的人那里得知,对这13亿元资金的去向进行调查很难。 贷款大多是以看起来没有关系的企业名贷款,贷款的用途也很混乱,所以其中有大量的无抵押贷款。 这些贷款在彭润系和新恒基系的巨大网络上频繁调动,只有一个彭润,开了几百个账户,查账目就像迷宫。

【首富原罪2、骗贷】

初步调查显示,部分资金打入许多证券账户,越来越多的资金流向海外。 2004年中国银行开始股份制改造,开始大量剥离不良贷款。 这时北京中行开始实行上述问题贷款的真正债务主体。

2004年6月,四家国有资产管理企业一齐参与中央银行和财政部主办的投标,信达资产管理企业以账面资产50%的名义价格,获得了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共计2787亿元的不良贷款。

迄今为止,在中行北京分行的不良资产剥离中,黄俊钦兄弟多年来以其他企业的名义借给的部分贷款确定为鹏润和新恒基系企业的名义,作为可疑资产。 这部分贷款共计4亿余元,连同中国银行的整个不良资产包出售给信达,按账本资产的23%进行评估。

【首富原罪2、骗贷】

2005年,信达单独打包销售了上述4亿多元不良贷款。 在四个投标人中,两家企业与黄俊钦兄弟密切相关,法定代表有消息称每个人平均都是母亲。 其中一家企业以账本资产40%的价格中标,中标价格与基准底相当。 但是,交易手续接近完成时,银监会否决了。

【首富原罪2、骗贷】

2008年5月,信达再次公开招标销售北京地区不良资产包,其中一个账面资产共计15.28亿元的资产包中,再次包括上述4亿余元的不良贷款。 信达在公告中说:“从事房地产开发和商业零售业的某公司集团债权为主。”

这4亿多元的可疑类贷款没有信用和确定抵押,贷款用途不明,多年未能收回。 通常人不敢去接,能接的只有黄俊钦兄弟。 如果他们用4折顺利购买这个资产包,1亿美元以上就会平摊4亿美元以上的问题贷款,不再被追债。

1993年黄俊钦兄弟分家时,无论是新恒基还是国美,资本的原始积累都远远没有完成。

1993年以后,黄俊钦开始致力于房地产业,随后几年,在北京建设了鹏润大厦、静安中心和新恒基大厦。 在此期间,早期私人资本介入房地产开发时遇到了很多障碍,经历了严重的资金缺血。 兄弟俩在彭润大楼建设中激烈争论,一时反目。 彭润大楼是黄俊钦建的,黄光裕买了其中的一部分,但向哥哥支付楼费晚了。 黄光裕当时手头非常困难,黄俊钦也缺钱。

【首富原罪2、骗贷】

国美电器于1999年离开京城,在天津、上海、河北等地建立了连锁店。 根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数据,国美电器于2001年进入“中国连锁百强”第6位,2006年末在全国拥有84家店铺,销售收入超过60亿元。 从外部来看,黄光裕兄弟的黄金时代始于2001年左右。 在这期间,都的房地产很扫兴,兄弟俩都继续购买地块。

【首富原罪2、骗贷】

“黄俊钦兄弟从中行北京分行借出的10多亿元资金,大多被建设的房地产项目陆续收回,但他们很长时间还没有偿还。 ”。 参加者指出“这些资金大量转移到海外,很可能被用于炒股和炒期货,或者被用于其他投资。”

2001年,黄光裕将北京鹏润大厦内的三家房地产纳入香港企业京华自动化( 0493.hk ),获得1200万港元现金和上市企业13.4%的股份。 第二年,以现金1.35亿港元购买京华自动销售股票后,经过少量减收,持有股票的上市企业为74.5%,企业改名为中国鹏润。

【首富原罪2、骗贷】

同样在2002年,黄光裕控制下的上市公司中国鹏润收购了北京朝阳区西水库河北里的地块,主张企业转向房地产开发和经营。 这表明这个时期黄光裕在港口上市的目标还是着眼于内地房地产的融资和开发。

壳牌的上市需要大量的资金,但租用壳牌之初,企业在香港市场没有融资能力。 届时,黄光裕将通过一家担保企业,从中行北京分行陆续贷款4亿多元的汽车贷款。 “这些贷款很零碎,大多在一百万元以上。 ”。 相关人士说:“贷款汽车非常麻烦,但他还是零花钱的方法,三年间总共借给了4亿美元以上,这些钱大多流向海外,反映了当时他在海外需要钱。”

【首富原罪2、骗贷】

尽管如此,资金的不足远远超过供给。 毕竟套期保值是有限的,实际上为了维持股价,黄光裕需要购买国美电器股票寄托在市场上。 另一方面,现金迅速用于国内房地产开发和国美电器的全国扩张,但钱永远不够。

同样在鼎盛时期的2004年,国美电器和彭润地产都开始急剧扩大。 截止到2006年,国美电器半年报宣布,包括非上市部分在内的国美电器专卖店达到558家,扩展到全国168个城市。 其中,隶属于上市企业的专卖店共计338家,当年上半年销售额为121.68亿元,创造净利润3.45亿元。

【首富原罪2、骗贷】

2007年1月16日,国美电器在香港联合处发表公告声明,公安部正式取消了黄光裕及其间接持有的彭润房地产企业的合作调查。 就像接近调查组的人说的,“必须综合考虑社会效果、经济效果、法律效果。 ”。 这次黄光裕平安逃脱了。

【首富原罪2、骗贷】

黄光裕后来在接受媒体采访这件事时表示,这一切只是商业法律纠纷,最后相关贷款被结算了。

标题:【首富原罪2、骗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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